據外媒11日報導,美國一名男子因在近30年前失蹤而被法院公告死亡,但日前他卻突然無恙返家。對此,法院表示根據法規,無法公告他「死而復生」。
來自美國俄亥俄州的唐納德·米勒(Donald Miller)在1986年離家出走,留下他的太太、兩個小孩以及一大筆債務。他在1994年時被公告死亡,但卻在2005年時重新出現,並想要申請駕照。
法官艾倫·戴維斯(Allan Davis)在本週審理此案時,發現相關法律規定,死亡判決在裁定的三年後不可更改。他說,這真的是「非常奇怪的情況」。
法官說,「其實事實很明顯,有一個活生生的健康男性就坐在法庭裡。」但他也表示,他發現依照法律規定,無法重新判決這位米勒先生「死而復生」。「只要這條法律還在,你就仍然是一個死者的身份。」
這位今年61歲的米勒先生在法庭上表示,他在1986年時失業,離家出走,留下了他的妻子羅賓以及兩個小孩。
直到1994年,米勒先生積欠的子女贍養費累計超過兩萬五千美元,但米勒先生的家人完全沒有他的音訊。
當米勒先生被法院判決死亡時,這筆累積的贍養費即變成「遺孀」可享有的社會福利,藉以扶養她的小孩。現在米勒先生在法律上是死者的身份,所以米勒太太也毋須歸還這一筆錢給政府。
但如果米勒先生恢復活著的身份,米勒太太方面表示並不一定有辦法償還這筆贍養費。米勒太太的律師表示,他們對這個判決很滿意。
米勒先生表示,他得知他已經被宣佈「死亡」,感到非常驚訝。他在2005年回家時才被他的父母告知這項判決。
他說,「這件事情有點超乎我的想像。我只是離開,到別的地方重新開始而已。」
好吧,這裡我們就先借用一下這句經典的不能再經典的話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